依法督促履职,实现双赢共赢——安阳县人民检察院起诉的全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开庭审理
2020年5月26日上午,由安阳县人民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起诉行政机关不履行土地监督管理职责一案在安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了解该案是安阳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
安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薛海军,员额检察官宋惠担任公益诉讼起诉人出庭履行职责,安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文林担任审判长审理此案。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韩振标、副主任黄纬林;安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闫关成、检委会专职委员苏合周、第七检察部主任王霄楠;安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呼雪峰专程到庭审现场全程参加旁听。
该案系安阳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安阳市殷都区某光伏项目存在违法使用土地,安阳县人民检察院迅即启动公益诉讼监督程序,并于2018年9月11日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全程跟踪监督整改,于2020年4月20日向安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检察制度是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决策部署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是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促进依法行政规范化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安阳县人民检察院启动公益诉讼监督后,被诉两部门高度重视,进行了积极整改,对违法使用土地的相关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但目前整改工作还没有到位。其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庭应诉,当庭表示感谢安阳县人民检察院的监督,目前涉案土地整改正在进行中,今后吸取教训,坚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尽快采取措施解决问题。此案安阳县人民法院将择期宣判。
通过这次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审理,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更好的保护国家土地资源,共同破解社会治理难题,取得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实现了双赢、共赢、多赢。
安阳市五县四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及安阳县各行政机关代表、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计60余人一起到现场参加观摩旁听。